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章机车运用与检修指标 第37条 机车运用工作量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机车走行公里:为运用机车实际走行或换算走行的公里。 1. 机车总走行公里:为沿线走行公里及换计走行公里之和。 2本务机走行公里:为牵引列车的本务机车走行公里 3沿线走行公里:为本务、单机(含有动力附挂)、重联和补机走行公里之和。 4辅助走行公里:为单机(含有动力附挂)、重联、补机及各种换算走行公里之和。 5换算走行公里:为按机车台小时换算的走行公里。调车工作每小时作业时间换算20公里;其他工作每小时换算5公里;有动力停留每小时换算4公里(内燃、电力运用机车的段内停留均按有动力停留统计)。 (二)牵引总重吨公里:为机车牵引列车(包括单机牵引车辆)完成的工作量。 计算方法:机车牵引总重吨公里=机车牵引总重实际走行公里 注:双机合并牵引及挂有补机、重联机车时,按附件二“重联、补机机车牵引能力比例表”分劈:3台机车牵引列车时不考虑机型,其总重吨公里本务机车按40%,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