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A股亟待推动股东实质平等 股东形式平等只能算是一种“不完全的程序正义”,并不能带来上市公司决策正义,反而可能导致实质不公平,控制股东可能滥用资本优势地位来压迫、排挤、欺诈中小股东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法第103条规定的“一股一票”,事实上导致大股东滥用控制权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等现象屡禁不绝,成为A股市场最核心的实质性问题。要改变这种现状,唯有推动“股东形式平等”向“股东实质平等”转变。 股东形式平等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股权平等,也即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一股一票,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来享有相应权利。“资本多数决”是股权平等的重要产物,股东大会将多数股东的意思视为公司的意思,并对少数派股东产生拘束力,这使得中小股东投票表决失去意义,其利益诉求被大股东的意志所掩盖;尤其一股一票“资本多数决”让中小股东陷入投票绝望,他们深知即使参加股东大会也难改变最终投票结果,于是索性拒绝参加股东大会,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可以看出,股东形式平等只能算是一种“不完全的程序正义”,并不能带来上市公司决策正义,反而可能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