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项目内容与标准一级二级三级(一)基本要求1、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2、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4、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2000平方米以下。5、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6、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7、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8、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9、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8%以上。10、每年至少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