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船舶检验知识第一章 船舶检验的基础知识1.1 船舶检验的产生中国造船业与水运业历史悠久。在距今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已在天然河流上广泛使用独木舟和排筏。公元前16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出现木板船。随着古代造船、水运业的发展,早期的船舶检验应运而生。西周时期,周武王设立了主管舟船的管吏(兼职),称为”舟牧”,并建立了“五覆五反”的舟船检验制度。礼记月令载“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天子始乘舟”。当然,这只是船舶检验萌芽。到清朝顺治初年(16441661),朝廷对漕船修造与检验制度进一步作出规定。船舶主尺度已有一定规定,所用物料也有定额的要求,验船收船舶有“九验之法”。其法曰:“一验木、二验板、三验底、四验梁、五验栈、六验钉、七验缝、八验捻、九验头艄”,并有具体的检验标准和技术要求。又议准“吃水尺寸刊明栈板之上,俾益查验”。新中国成立后,从1951年开始筹备至1956年8月,正式成立国家船舶登记局; 1958年6月1日国务院批准船舶登记局改名“国家船检局”。1963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