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0-3-23 作者:周国顺 刘德全 选择阅读字体: 大 中 小 阅读次数: 669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取消了部分会计岗位,只设一名报账会计,单位财务的知情面缩小了;个别单位甚至认为本单位仅仅是报账而已,反正有支付中心在审核、支付、做账,本单位已无任何责任,不必再进行财务管理,对本单位仍是财务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认识不够,对财政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单位内部财务牵制与监督方面,特别是现金管理方面出现了弱化现象。本文就此背景下,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谈些看法。一、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大额现金支付。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的结算限额为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金支付1000元的结算限额虽偏低,可操作性不强。但根据该条例的精神,大额支出应尽量避免使用现金。然而,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为了方便,在可以使用转账支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