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黄浦区教学点变更指南一、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文化教育类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已设立的黄浦区教学点关于变更的申请与办理。二、 事项名称文化教育类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点(分公司)变更名称/办学场所/负责人。三、 办理依据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教学点变更和终止)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点名称、负责人等发生变更或者教学点终止办学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点应当在取得办学许可30日内,向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四、 办理机构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点变更事项的办理机构是区教育局:由黄浦区终身教育指导管理中心负责收件,区教育局联席审批会议审批。区教育局下达批复文件。五、 办理条件变更后的教学点名称、办学场所、教学点负责人符合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六、 办理流程(一) 申请1. 申请条件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履行机构内部决策程序,向教学点所在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