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应急演习和训练程序 1 目的 规范公司按规定进行船岸联合演习和岸上机构的训练,以及船舶所进行的弃船、消防、溢油等应急演习及训练,以保证船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船岸双方能迅速作出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2 范围 公司相关部门和所管船舶。 3 职责 3.1 海务部负责制订公司船岸联合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船长制定船舶年度演习计划,并负责按照SOLAS公约、MARPOL公约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消防、弃船(救生)、应急舵操作、溢油演习等各种应急演习。 3.3 船长是船上演习与训练的总指挥和组织者,对消防、救生设备的操作使用安排授课与训练。 3.4 大副、三副、轮机长协助船长作好演习与训练工作。 3.5 大副和大管轮负责弃船、消防和溢油演习的记录。 3.6 船舶保安员根据ISPS规则及本船的SSP负责制定船舶保安演习和日常保安训练计划,并在船长的指示下组织实施。 3.7 相关部室在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中,应检查船舶应急演习和训练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