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海淀区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根据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关于建设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的实施意见(海行规发20157号)制定本申报指南。第二条 本申报指南所涉及的资金从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第二章 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支持措施第三条 本章适用于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的国内外金融机构。本章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一)经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以下简称“三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二)经国家、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或会商的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企业;(三)经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准金融机构。第四条 本章所指金融机构具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信托公司、券商直投机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