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下载摘要以应收账款让与为核心的商业保理是全球金融服务变革的主要推动者。商业保理作为信用金融的产物,其在商事交易领域中的实践需求与我国民法“债权让与的基础规定存在冲突。主要体现为债权让与客体的定义狭窄、让与合同性质模糊以及让与通知规定简陋等。从商事交易角度出发,如何完善“债权让与制度便成为解决保理融资业务发展困境的首要问题。关键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债权让与一、问题的提出保理Factoring是一个舶来品,早已在英美国家成熟发展。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以银行保理为主,近年来为了推进金融、支持那些难以获得银行授信的微小企业的发展,商业保理才得以施展拳脚。伴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侧供给改革政策下的供应链金融为商业保理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1因此,20XX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公告称近日联合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XX-20XX年?,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韩家平教授指出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受商业信用机制不健全的制约以及存在法律技术支撑缺位的问题。2目前为止国内仍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