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续(共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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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超声医学杂志2007年第23卷第4期ChineseJUltrasoundMedVol23No42007313专家讲座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续)李胜利谢红宁第二部分产科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暂称之为一般产科超声检查,对于条件较差的基层医院,对胎儿进行粗略的生长发育评估,或在条件较好的医院已进行过系统超声检查的孕妇,仅进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超声检查,检查内容仅要求进行双顶径、股骨长及腹围的测量,判断胎儿是否存活,胎盘位置及羊水情况等,这一层次的超声检查虽不是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超声检查,但对产科临床仍能提供一些有意义的信息。第二个层次,暂称之为产科常规超声检查。除要求要完成第一个层次的检查内容外,还应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的观察,如颅内某些重要结构、四腔心切面、腹腔内肝、胃、肾、膀胱、肠管等脏器的观察,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粗略的筛查,例如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条例所规定于妊娠1824周应诊断的致死性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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