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业解析民法总则对公司法律业务的七个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10月1起施行。 民法总则的出台,对整个民商事法律体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法作为商法法律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一直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存在。民法总则关于公司法律业务的规定与现行规则进行了有效衔接,同时相较于公司法的规定,亦作出了诸多创新和发展。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重视民法总则的出台对公司法律业务办理产生的重大影响。 本文就民法总则可能对公司法律业务办理产生的影响,以民法总则条文顺序为主线,试作梳理和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细化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的约定,公司应加强对法定代表人行为的规范与约束 相关条款: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