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东至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1、重特大火灾事故;2、重特大爆炸事故;3、重特大交通事故;4、重特大矿山事故;5、重特大建筑事故;6、重特大中毒事故;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8、其他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