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义乌市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行为动态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制度建设,客观公正评价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实施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的联动管理,保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活动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第三条 考评主要内容是施工、监理企业在本市内有关企业管理、经营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业绩和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情况。第四条 考评结果在义乌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手册进行登记,建立考评对象信用档案,通过义乌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手册的发放、登记、使用、年检、公示等活动,对考评对象的诚信行为实施管理。外地进义施工、监理企业在首次承接本市业务前,应到市建设局申领义乌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手册,未领取义乌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手册的外地进义企业不得在本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