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乐华彩电的常规传播管理 一、背景 香港长城电子(国际)集团,曾经是一家以OEM生产为主的企业,为国内、国际诸多品牌订造过家电产品,其中彩电产量尤为可观。1990年代中期,随着中国家电市场持续看好,以及众多品牌相继自建生产基地,长城电子逐渐转变企业策略,打算利用自己强大的制造能力,在中国市场推出自有品牌,以谋求新的发展。1997年,长城电子相中广州的电视机“乐华”,通过注资获得品牌使用拥有权,开始以“乐华”品牌在国内营销彩电产品。 乐华原本是一个区域性、日趋淡落的牌子,在国内并不知名,长城电子接手之后,“乐华彩电”第一年度的推广甚不理想。一方面,就全国市场而言,乐华是个“新”品牌,难以被经销商与消费者接受,销量很局限;另一方面,由于竞争格外激烈,乐华要早日在市场立足,被迫以低价入市,长远看有沦为“低档货”的可能,利润日薄,前景有违企业自建品牌的初衷。 平心而论,基于长城电子多年名牌产品的OEM制造,新推出的乐华彩电品质不弱于任何一家国内企业。但是面对着长虹、康佳、TCL、创维,还有松下、索尼、东芝、飞利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