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共7项)第一项:会计信息质量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县依照各项会计法律法规办理会计事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二、监督检查内容会计事务的处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抽查相结合,自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二)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等情况以及完善财务管理的需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针对具体举报线索开展的监督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跨行政区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确定,由相关的财政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财政部门指定管辖。上级财政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财政部门管辖的案件,下级财政部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可以报请上级财政部门管辖。(二)会计监督检查可由当地财政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也可由上级财政部门统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