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共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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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井下人身安全,预防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坚持使用漏电、接地、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及掘进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装置。目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一、 断电仪的使用:1 井下各电源馈电总开关必须安装使用断电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停用,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矿长批准。2 断电仪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断电仪安装、运输、维护与检修细则。3 断电仪在地面应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使用。4 机电科井下维修工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一次对断电仪进行远方试验,并作记录。二、 电煤钻综合保护的使用:1 井下必须安装综合保护装置,并坚持使用。2 使用单位必须正确安装使用,如发现一处不安装或安装使用不合格罚款100元。3 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综合保护装置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送电。4 综合保护上交修理时必须保持元件齐全,如无故丢失损坏元件,按原值2倍罚款。5 对综合保护的性能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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