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旅游服务广告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骆志宗 为维护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国家旅游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管理的通知。笔者以为,当前旅行社旅游服务广告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问题 制作、发布旅游服务广告不规范。通知规定,旅游服务广告中涉及的旅行社名称、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电话、旅游线路、项目、时间、价格等内容,应当清楚、明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在工作实践中,个别旅行社发布的旅游服务广告要素不全面、不明确、不具体。还有个别旅行社以“某某之旅”、“某某假期”、“某某同业操作中心”等名义或旅行社简称,发布旅游服务广告等。 服务网点私自制作、发布广告。服务网点作为不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非企业法人,是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自行制作、发布旅游服务广告。有些旅行社服务网点的门牌标识仅仅为“某某旅行社”,而未明确标注“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