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举办全市第二届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08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高中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提高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教学质量,加强通用技术课程资源建设,展示我市通用技术课程实验教学创新成果,提高师生自身设计制作水平,发挥优秀作品在培养学生技术素养中的启迪、示范作用,推动和交流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依据“课标”精神和课程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全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赛人员全市普通高中实验教师、通用技术及相邻学科教师及高中在校学生。二、参赛作品的基本要求1、作品以我市选用的通用技术必修和选修模块现行教材内容为参照。2、作品类型以服务于通用技术课堂教学的模型、实物或演示教具等为主。作品应符合课堂教学要求,符合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能说明某个教学原理或服务于某个教学环节。3、作品可以在借鉴成熟技术产品的基础上,应充分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科学性”的原则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