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挑战及其应对措施我国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合并准则,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应根据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选用购买法或权益结合法,不同方法的选择具有明显的会计和经济后果。本文通过分析企业并购会计方法的选择,为我国企业合并准则的完善提供建议。一、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概述(一)判断标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否则,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二)确认与计量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即合并方应于合并日(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进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直接相关费用一般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处理,即购买方应于购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