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全文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市辖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征收主体和征收主管部门)市、县(市)人民政府依照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住房保障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共同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四条(征收委托)市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五条(教育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