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办法(审议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公务车是指执行公务的各类非营运机动车辆。第二章 使用范围第三条 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一)公司及所属单位领导的公务用车;(二)公司接待用车;(三)公司及所属单位各部室公务用车;(四)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用车。第三章 车辆管理第四条 公务车由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下同)负责管理,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调度、车辆里程统计、驾驶员行车里程补贴、维修保养、年检等管理工作。稽查专用车由稽查部门负责调度管理。第五条 公务车原则上由车辆保管人驾驶,特殊情况,办公室可以临时调配驾驶员。第六条 推行公务车驾驶员值班制度,办公室负责公务车驾驶员值班安排、监督、考核。在非工作时间,驾驶员应按单位指定停地点停放车辆,非值班驾驶员不得将车辆驶离指定停放点。公务车驾驶员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