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实施方案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区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干部。方案如下:选拔的职位和人数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科级干部队伍现状,确定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和11名乡、街道综治副乡长职位,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二、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基本条件: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报考资格:1、范围: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人员必须是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的国家干部; 报考乡、街道综治副乡长职位人员必须是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610办公室中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且从事政法综治工作2年以上的国家干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必须为称职以上;5、身体健康;6、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正在受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