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再生水价格管理办法(建议稿)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战略及经济和产业政策研究课题组(清华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北京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推进污水再生利用产业的市场化,规范再生水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的制定参照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再生水是指经过深度处理后进行回用的污水,也就是经过三级处理后回用的污水,不包括农业直接回用未经处理的污水和回用只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污水。第三条 本办法所适用的对象主要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集中型回用系统;分散处理的建筑中水回用系统和建筑群联合(小区)中水回用系统的收费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凡是使用再生水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景观水体、市政建设和绿化部门都应该按照本办法缴纳再生水价格。再生水费为使用者费用,用以补偿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支出。第五条 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