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维修整机放行人员培训教材一、 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的介绍:1. 中国民用航空法律的体系:第一层:民用航空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的 -民用航空法为民航法律体系的第一层次。第二层:行政法规,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民航总局发布的关于民用航空行政法规为第二层次。第三层:民航规章:民航总局局长以民航总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为第三层次。2.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框架第一编 行政程序规则(1-20部)第二编 航空器(21-59部)第三编 航空人员(60-70部)其中CCAR-66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1991年2月民航总局发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编号CCAR-65;1995年12月第一次修订,编号为CCAR65AA-R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2001年12月21日民航总局令第105号发布第二次修订版,确定名为CCAR-66FS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3年1月1日施行;2004年6月进行第三次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