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四条 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实训、考察、社会实践等活动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五条 对学生的处分,应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分适当的原则。第二章 处分种类和适用第六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七条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轻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