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解读1. 设计依据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列出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许可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批准文件。【说明】本条款要求列出证明项目合法的相关文件。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因此,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申请人从事矿山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的前提。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企业自主投资的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矿山建设项目已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其他矿山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所以,项目实施之前应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取得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