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第四条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多种食品经营形式的,按照一种形式归类。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市场内商户、食品批发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等经营形式。食品销售经营者以店铺形式零售食品的,按照商场超市、食杂店、便利店、市场内商户归类;其余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按照食品批发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归类。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内设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以及提供集体聚餐服务的,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保健食品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