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韩山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09年第十一次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