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核技术利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2283号)的要求,贯彻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核技术利用行业辐射安全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检查目的和要求按照“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提升能力,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各尽其职,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结合我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组织保障,建立专项行动责任制;仔细梳理、研究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加强信息交流,提升核技术利用行业辐射安全和管理水平。(一)坚持“制度从严、审评从严、监督从严、执法从严”,确保核技术利用活动满足法规要求。严查“未批先建、拆分审批、久拖不验”行为,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行为予以处罚;进一步核查放射源、射线装置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