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科学管理,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正常秩序,确保学院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学院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安全稳定,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法规,结合学院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责任人,配备必要设备,定期检查“三防”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三条 实验室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学院建立健全三级责任体系,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危险生化物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治安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室,责任落实到人的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第四条 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代行实验室安全领导职责,学院党政是安实验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教学院长)及实验室主任主要责任人、分管实验室教师是直接责任人。第五条 实验室每个房间明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