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幸福广东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一、客观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包括计算三个指数:第一是水平指数,根据各指标的当年实际完成情况计算,主要反映各市有关工作的现状;第二是发展指数,根据各指标比上年的增进情况计算,主要反映各市过去一年有关工作的成效;第三是综合指数,将水平指数和发展指数合成为综合指数。评价结果同时公布发展指数、水平指数、综合指数三个指数。(一)水平指数。计算步骤:二级指标水平指数总水平指数一级指标水平指数1.二级指标指数方法1:直接赋值法。针对本身为百分率的正向指标。水平指数=本年度某市实际值100设为各市第项指标水平指数,为各市第项指标的数值,则计算公式为:(1) 方法2:最优值比较法。针对其他指标。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分为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两类区域。正向指标,水平指数=本年度某市实际值/本年度区域内各市实际值最大值100;逆向指标,水平指数=本年度区域内各市实际值最小值/本年度某市实际值100。设为各市第项指标水平指数。为区域内各市第项指标的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