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根据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二期范围(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区”)的森林管护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天保工程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森林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分解森林管护指标,建立健全森林管护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第四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森林管护工作,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完善森林管护体系,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第五条 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应当坚持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