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如果国内证券公司完全放弃二级市场业务,在免税期通过引入外资券商资金获得的税收优惠基本上可弥补公司的损失。如果考虑到外资券商在资金、技术、管理、信誉、国外市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国内券商引入外资券商资金的动机也会极为强烈。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模式一般是技术换市场,因此,考察一家国内证券公司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愿意以合资的形式扩大规模,有两条途径:一是考虑国内证券公司在植入国外券商的先进技术后,其企业价值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一般说来这条途径比较困难,原因是有关技术的先进性与企业价值的关联度很难在计量的意义上测度。事实上,即便是要精确度量一家证券公司的技术先进性都将是难以做到的。第二条途径是首先假定先进技术的植入所带来的价值升水,将全部被国外股权对利益的分享所抵消,在此基础上,我们来判断合资券商所面临的法律和税负环境,观察这些环境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这个办法也有缺点,但却是可行的。证券公司合资的法律制度环境直接约束证券公司行为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由于合资证券公司的特殊性,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