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防火检查制度一、学校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两次次防火检查;学校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9、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11、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12、教职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3、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二、防火检查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内容、发现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