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舞台、球场)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大学生活动中心(舞台、球场)(以下简称:“中心”)是广大师生开展教育、教学、集会、庆典、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场所,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的活动功能与教育教学功能,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本院师生。第三条 在“中心”举行的各项活动必须具有健康积极的教育意义。第四条 “中心”的活动时间安排以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学习为原则,具体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五条 后勤总务处负责“中心”的管理使用总监控,并负责音响、灯光等器材的使用与管理。第六条 学生处、团委负责“中心”的日常使用管理、联络沟通,安排好各项活动,并做好各活动全过程的组织工作与监控。第二章 场地使用和管理第七条 保卫处协助做好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负责配合超时违规使用的清场。第八条 “中心”场地主要用于广大师生开展教育、教学、集会、庆典、科技、文化、艺术及学生社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