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定远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新公交车采购(A包、B包、C包)招标补遗、答疑各投标人及有关单位:现将定远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新公交车采购(A包、B包、C包)项目“有关补遗、答疑”解答如下:一、“投标供应商资格”修改如下: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的国内知名客车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的全资子公司。5、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滁州市范围内公交、客运行业车辆招标采购活动及使用过程中,无“违约现象”和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6、投标车辆符合 GB 725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