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小型水电站(下称小水电)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观测及运行管理,确保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管理要求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系统小水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坝、厂房、泄洪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包括引水、调压井、明渠、前池)、通航建筑物、排砂建筑物及以上建筑物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及以上水工建筑物设置的相应水工钢闸门及其启闭设施。第三条 本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和要求、大坝日常观测及资料整编等工作内容。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基层小型水电站。第二章 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分类第五条 日常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详查、专项检查、特别检查(包括水下检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