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办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也成为事关我国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河道具有多重功能使得河道管理工作显得格外重要。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行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洼淀、人工水道、河道沟叉、行洪区、蓄滞洪区、感潮区、入海河口等)的整治、利用、保护等有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开发利用河道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总体安排,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整治、合理利用和积极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 各级河道主管机关按下列分工实施管理: (一)国界河道、省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