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完善符合高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做好我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下放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权,建立高等学校自主评审与政府宏观管理相结合的职称评审制度。二、实施范围(一)从2018年起,将高等学校教师、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等5个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到全区所有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高校或相关学科(专业)可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