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庆元县工业用地项目实施“标准地”管理办法(送审稿)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探索推进“标准地”供给,不断提升工业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相关产业“标准地”指标(一)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容积率1.0。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2.4万元/亩。3.土地产出196万元/亩。4.土地税收8.64万元/亩。5.能耗标准:根据庆元县区域能评要求确定。6.环境标准:空间准入标准:符合庆元县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现有环境质量不下降;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地方最新行业环境准入要求。(二)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容积率1.1。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44万元/亩。3.土地产出196万元/亩。4.土地税收11.7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