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征地拆迁知识问答1、 什么叫征收土地?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由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命令而发生效力,因此具有强制性。2、 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和批准权限是怎样的?对于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525亩、其他土地超过1050亩,必须由国务院审批;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在525亩以下、其他土地在1050亩以下,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3、征收土地公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地点。4、我县目前适用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是什么?除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外,目前我县适用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是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