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评审标准:2.6.1.1评审要点2: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利,对患者进行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的同时,能提供不同的诊疗方案。评价要素5:医务人员熟知并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包括: 一、患者享受身体健康权。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器官结构完整、功能正常,免受非正常医疗目的的伤害的权利,以及维护自己的精神心理免受恶性伤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权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二、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三、患者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1、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2、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3、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