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我国公务员工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文章标题:我国公务员工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一、公务员工资的现状(一)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演变从建国初期到现在我国公务共经历了1956、1985、1993年三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1956年第一次工资改革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各种职务由高到低共分30个等级。其中最高的国家主席、总理工资月工资为404.8,最低为一般工人,为25.5元,高低相差16倍。随着时间的发展,职务等级工资制度逐步演变成了属人工资制度,出现了管理高度集中、职级不符、劳酬脱节、功能单一、机制僵化的弊端。导致机关效率低下,人才流失严重。为此,1985年中央决定进行第二次工资改革,开始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把标准工资加上副食补贴及行政费节支奖,按工资的不同职能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组成部分。基础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生活费确定,六类地区每人每月40元。职务工资按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简和业务水平确定,一个职务设几个等级的工资标准,上下职务的工资适当交*。国家主席和总理是办事员工资的10倍。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