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征占用林地管理1、林地的概念:在中,对林地所作的解释是:“林地包括0.2以上的林地、竹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实际操作上:眼见为实或以每五年一次的二调成果图为依据。2、征占用林地的概念:两个方面-一是征用林地,是指各项建设工程需征用的林地;二是占用林地,是指各项建设工程需使用的林地;两者的区别在于:征用林地后林地的所有权、林地性质发生了变化;占用林地则只是暂时改变了林地的用途,而林地的性质和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长期用地与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只有两年,不能建永久建筑,两年后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如:砖厂、瓷土矿、堆场等,经行政许可使用的临时用地在使用期间也还是林地。3、办理征占用林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