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起交通事故合并质量缺陷致害案的法律适用王黎明一、窦佰军等诉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等赔偿纠纷案(一)案情简介2008年1月9日晚,受害人窦晨阳驾驶所购被告神龙公司生产的东风雪铁龙凯旋轿车,行驶过程中,与一辆无牌照装载机尾部发生相撞,轿车发生大火,轿车车门打不开,用车用灭火机灭火无效,后119消防车赶到后,才将大火扑灭。受害人窦晨阳已被大火烧死。原告窦佰军(受害人窦晨阳之父)、李伟萍(受害人窦晨阳之母)、李丽华(受害人窦晨阳之妻)以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和洛阳龙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上述东风雪铁龙凯旋轿车为不合格产品,并判令被告神龙公司和龙飞公司(东风雪铁龙轿车洛阳销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原告窦佰军、李伟萍、李丽华赔偿丧葬费10500元、双倍赔偿购车损失元、评估费4500元、悬赏费90000元、悬赏广告费8560元、家属安置费、拖车费、停车费等元、死亡赔偿金元(11477元/年20年)、精神抚慰金390万元(每人130万元),合计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二)一审法院的判决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