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相关规定,江汉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已列入2016年武汉市“三旧”(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房屋征收计划(武政办20162号)、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江发改文20164号),于2016年4月11日取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规划意见。为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征收补偿安置相关规定,现将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二)征收范围:南至中山大道,北至民主一街,东至前进四路,西至前进二路(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三)房屋征收部门: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