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共10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8894621 上传时间:2021-11-29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共10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共10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共10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共10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共10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横琴新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横琴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价格,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和有偿划拨价格,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条 在横琴新区范围内出让、划拨和临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依据本规定确定。第四条 国有土地价格的计收以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基础,各土地用途(类别)的计收标准见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附件 1)。国有土地价格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用外币支付的,按支付当日结算银行公开挂牌的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第五条 经批准采取无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以现状供地,涉及的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的土地开发费及征地补偿费等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第六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