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营经济统计业务考核评比办法 民营经济统计业务考核评比办法 各县统计局:为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分析研究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问题、趋势,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统计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为党政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及内容考核评比对象为各县民营经济统计报表民营经济统计年报30分,民营经济统计季报40分。1、民营经济统计年报内容包括省民营经济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年报内容,即016表、017表、022表中交通运输业和社会服务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表。及时性:提前或按时上报民营经济统计年报表和数据传输的得满分,上报时间以制度规定时间为准,报送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和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按规定格式上报且无差错的得满分。数据差错每笔扣2分,传输的数据与报表不一致的一处扣1分;表间及表内逻辑关系不符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