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8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b5E2RGbCb5E2RGbC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校内专任教师、兼课教师,以及校外兼职教师、兼课教师。第三条 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1.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2.促进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内生动力;3.总结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改进教学管理政策、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以及为教师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