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一级播音员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有较广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语言表达技巧和语言规范,能独立承担节目的播音、主持和直播任务,擅长某类节目的播音(主持),有较鲜明的特色;有一定的理论和专业研究能力,能指导初级播音专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具有运用外语和计算机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经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成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从事播音(主持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努力学习、积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新闻的正确舆论导向,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为完成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任务而贡献力量。取得二级播音员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取得二级播音员资格